保卫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在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并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生活、学习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和校园秩序管理工作。保卫处下设四个科室:政保科(户籍室)、治安科(校卫队)、雁塔校区保卫科、消防科。
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起草校园安全管理类相关规章制度,经批准后执行落实。
二、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履行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职能。
三、承担学校治安、消防、交通、秩序、大型活动等安全管理工作,推动人防、技防、物防体系建设。
四、统筹协调并参与实施校园安全管理服务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涉及国家安全和校园稳定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助有关机关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五、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防范意识和能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六、参与制定校园安全稳定方面工作预案,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演练。
七、维护校园秩序,排查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处置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置各类案事件。
八、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制度与标准化建设,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九、完善校园交通规划,管理与维护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进交通管理与服务。
十、协助公安机关履行户籍管理职能。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