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校园内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制止任何扰乱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的行为,确保校园办公区、教学区安全,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2.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酗酒、不睡岗,严禁私自调班,杜绝巡逻自由散漫,出工不出力现象。
3.巡逻要按规定统一着装,服装要整齐、干净,严禁服装混穿。
4.执勤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目标进行多次巡查,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细心观察,对可疑的人员和车辆要上前查问。查问时,先敬礼,处理问题要冷静。
5.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班长、值班干部和队领导汇报,事后做好纪录。
6.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及时纠正违章车辆。车主不在现场的要粘贴违章提示,对两小时内未驶离者,要果断采取锁车措施,并粘贴处理提示。
7.巡逻时听到报警信号或接到命令时,必须立即反应,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控制现场,妥善处理。
8.应了解巡查区域内的各种情况,清楚需特别防护的重点部位和位置,熟悉易出问题的地方和设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应变有方。
9.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灭火知识,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性能。
10.正确使用各种警用器械,严禁滥用警械,下班后应立即交回各种警械,由班长统一移交给接班者,并办好交接手续。
11.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校卫队训练工作制度”完成相应任务。
12.参加学校大型活动执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工作。
13.配合其他岗位工作,完成上级交予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