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禁止未悬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牌照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禁止车辆类型:未悬挂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照的各类摩托车,包含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已完成注册登记,悬挂正规牌照的车辆,可依规正常进出校园(摩托车须办理校内通行证),并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2.执行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起。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确保通知到位,督促所属师生员工及时办理车辆上牌相关手续。
3.上牌指南:尚未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的师生,请尽快前往西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上牌地点办理手续。具体要求可登录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也可拨打交管服务热线12123咨询。
4.校园交通管理配合:请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校园交通管理工作,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则。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同时,请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切勿随意停放,以免影响校园交通秩序与环境。
遵守交通法规,维护校园安全,是我们每一位师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感谢大家对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保卫处(保卫工作部)。
咨询电话:85319109 张老师
保卫处(保卫工作部)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