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校园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长安校区教学区内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含燃油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三轮电动摩托车等)。
三、整治内容
车辆停放:所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在教学楼、校务楼、公寓楼、图书馆、道路通道、消防通道等非停车区域随意停放。
违规充电:严禁在室内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宿舍、办公室、教学楼、图书馆等)、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和电池进行充电。
无牌无证及非法改装车辆:严禁无牌无证、超标及非法改装电动车、摩托车进入教学区。校内未按规定上牌或超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将进行清理。
四、整治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校内宣传栏、主题座谈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校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规定,引导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规范车辆使用和停放行为。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保卫处将会同学生处、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总务部等部门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校园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超载、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行查处。对于违规车辆,将采取贴条、拖移等措施,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卫处将建立健全校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管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违规处理办法
对于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保卫处将贴条进行警告,要求车主限期整改。对于屡教不改或严重影响校园秩序的,学校将直接拖移至违规车辆集中存放点。
对违规充电的行为,一经发现,保卫处将没收充电设备,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发现第二次将限制车辆进入校园。因违规充电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保卫处将对各单位违停情况进行统计,反馈相关单位并在《每周平安快讯》对单位予以通报。
六、取车流程
1.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并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违规车辆领取审批表》(附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和教职工由所在单位审批,校内商铺工作人员由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审批,物业和食堂工作人员由总务部审批);
2.领取车辆必须由车主本人携带《西安外国语大学违规车辆领取审批表》及有效身份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校园卡、身份证等),不允许代领;
3.办理取车手续时,需要观看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约30分钟),完成安全知识答题(不低于90分),请车主合理安排时间;
4.办理取车手续地点为东门南侧一层保卫处值班室;
5.取车时间为每周三14:00—16:3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请各单位、各部门确保通知到位,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则和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
如有疑问,请咨询保卫处,联系电话:85319109。
附件:
西安外国语大学违规车辆领取审批表.docx
保卫处 学生处 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总务部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