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一、 在保卫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所需无犯罪记录证明, 到本人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学生辅导员签字、
教工书记/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 持签字盖章后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长安校区行政楼B506办理相关手续。
三、 根据个人所办业务确定是否需要去郭杜派出所或户籍所在地开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详细情况请拨打电话85319535(长安校区);85309535(雁塔校区)进行咨询
附件一:
无犯罪记录证明(学生).docx
附件二:
无犯罪记录证明(教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