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和《西安市户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凡要求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对入户做以下说明:
一、户口迁转的原则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23条的规定,属于本市十区城镇户口(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长安、临潼、阎良、高陵)和西安市三县(周至县、蓝田县、户县)生源的新生一律不迁转户口。
外省、外市(县)的学生是否迁移户口采取自愿选择的原则,是否迁户对入学和毕业无任何影响。
(一)陕西省内非西安市户籍新生迁转户口
在当地派出所不办理任何户籍手续,只需在入学报到后将《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辅导员。
(二)陕西省外户籍新生迁转户口
1.持《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入学报到后,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同交辅导员。
2. 注意事项:
(1)办理时要注意《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同本人学籍档案所写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都必须一致(曾用名不能作为正式姓名使用)。
(2)《户口迁移证》必须注明本人身高、血型、籍贯、出生地,籍贯和出生地必须写到省市区(县)三级。所有内容打印需清晰,手写无效。不得随意涂改,户口专用章内容清晰。
(3)户口迁移地址: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6号)。
二、办理户口迁转材料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户口迁移证》(陕西省内学生不提供)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正反面复印一张A4纸上)。
4.正式上课后,辅导员处填写《新生户籍迁移名册》,并本人签字。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迁移户口学生准备提交材料。
第二步:辅导员整理户口迁移学生材料,填写《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迁移名册》。
第三步:迁户学生核对个人信息。
第四步:各学院统一报送保卫处户籍室(行政楼B506)。
第五步:户籍工作人员对户口进行分类、造册、复查、审核、简录后领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准入通知》。
第六步:报送郭杜派出所录入西安市人口信息网,所需时间大约为2个月。
省内省外学生,都可在报到注册后,关注微信公众号“西安公安”,在掌上户籍室直接落户,网上落户无时间限制,在校期间随时都可以办理落户。
入学报到后,迁户新生必须在两周内将户籍迁转材料交至辅导员处,学校户籍室统一办理落户,逾期不再集中办理。新生逾期办理落户需由学生本人到派出所或网上自行办理。
户籍咨询电话: 029-8531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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