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开学后统一办理,需要办理的提交资料如下:
1、新生户籍迁移名册:原件(辅导员签字、院系盖章)+复印件
2、学生提交资料:
省内: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省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迁移证(原件)
3、少数民族学生须填写“少数民族学生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登记表”(除本人,父亲,母亲之外还须填写祖父母 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相关信息。)
联系人:保卫处政保科 曲老师 85319535 、13152495951
学校东门北侧3楼户籍室,从收发室入口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