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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动火申请表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2  阅读次数: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用火动火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活动,涵盖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区、食堂、图书馆、实验室、配电室、建筑工地以及校园内各类维修、改造工程涉及动火操作的情形。

二、动火作业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三、动火作业审批

动火作业前须在保卫处(保卫工作部)网站(https://bwc.xisu.edu.cn/info/1244/2224.htm)下载动火审批单由保卫处(保卫工作部)进行审批方可开展动火作业。

四、动火作业人员要求

从事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证等相关证件)上岗,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严禁无证人员实施动火操作。

作业人员作业前需接受学校保卫处(保卫工作部)或专业人员的专项安全培训,熟悉动火作业流程、火灾预防及应急处置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五、动火作业前准备

清理动火现场及周边易燃、可燃物品,保持动火点周围半径至少6米范围内无杂物堆积,对无法移除的易燃物要采取可靠遮盖、隔离措施。

检查动火设备、工具完好性,电焊机线路不得有破损漏电,气瓶阀门、连接管应密封良好,无老化、裂缝,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根据动火类型及现场环境,合理配置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等消防设施,放置在显眼、取用便捷位置,灭火器压力需处于正常范围。

六、动火作业过程安全管控

作业现场全程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要熟悉消防知识、动火流程,具备应急处置能力,不得离岗,发现异常立即制止动火并报告。

动火作业需严格按既定方案、操作规程执行,气割、焊接时,气瓶要直立放置、固定稳妥,保持安全间距,胶管不得沾染油脂。动火过程中,作业人员如遇突发异常声响、冒烟、异味等危险迹象,应立即停止动火,迅速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并按应急预案疏散周边人员。

七、动火作业后检查与清理

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员要会同监护人员全面检查动火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火星,设备工具已妥善归位,切断电源、气源等能源供应。

清理动火现场,拆除临时防护、遮盖设施,将作业产生的废料、废渣及时清运出校园指定区域,恢复现场原状,防止遗留火灾隐患;检查周边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耗及时补充、维修。

八、监督与违规处理

保卫处(保卫工作部)负责对全校动火作业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作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人员操作合规性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造成安全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动火申请表.docx 



保卫处(保卫工作部)

2025年1月15日




上一条: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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